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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业主的一封信:住宅装饰装修指引
给业主的一封信
—住宅装饰装修指引
尊贵业主/住户:
为了让您的住宅顺利地完成各项装饰装修工作,请在住宅装饰装修前先到各物业服务中心按照相关流程进行住宅装饰装修申报备案,在不影响相邻关系的前提下,在物业服务公司指引下,依法、依规、依约有序地进行住宅装饰装修。
在住宅装饰装修的过程中,一些业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出现了严重的违法加建、扩建、改建情况。根据《物权法》及《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未经政府规划、建设部门依法审批的加建、扩建、改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但严重影响到了相邻单位的通风、采光,侵害了相邻单位物业的正常使用,破坏了和谐的邻里关系,而且对建筑物本身构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小区的整体环境和物业价值也由此受到了损害。更重要的是违法建筑没有法律的保障,未经政府规划、建设部门依法审批的加建、扩建、改建的物业转让时将无法转让过户,并且根据2008年颁布实施的《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可依法对建法建筑予以强制拆除。
所以在此重申,为了保障您及他人的权益,对于住宅装饰装修涉及加建、扩建、改建的情况,应依法遵从物业服务公司的指引、依法向政府规划、建设部门报批后方可进行。
住宅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是物业管理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社区的和谐、物业的安全使用及所有业主的共同利益,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对各位业户的住宅装饰装修提供专业的指引及力所能及的协助。
在此我们重申:在住宅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过程中,除在物业服务中心依法依约交纳的装修保证金、工本费等费用外,我们决不允许我们的员工、也未授权任何人收取其他任何的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发生,请直接向物业服务中心或我公司的投诉热线、监察中心举报。
投诉热线:
监察中心:
咨询热线: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装饰装修申报资料
一、装饰装修委托书(业主委托装修负责人、装修公司委托装修负责人),装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明,业主与装修公司装修合同。
二、装修相关图纸
(一)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各项设计统计表。
(二)总平面图、各项施工图、立面图、剖面图等。
(1)原始建筑测量图,包括房间尺寸、墙体厚度、层高、房间梁柱位置等。
(2)建筑改建平面图(拆、砌墙图)位置、尺寸、工艺、材料等。
(3)装饰平面布局图,包括墙体定位、尺寸,有结构柱、门窗处注明尺寸和各区域名称,如主房、客房、卫生间、衣帽间、茶艺室等名称。
(4)给排水、电施工图、装饰装修等图纸。
(5)其他图纸。
(三)花园建造简易构筑物
(1)遮阳雨棚、窗檐飘蓬、车棚等四周不封闭的构筑物和简易建筑物,假山、凉亭、花架、花草、装饰性墙体、水池、鱼池、泳池等,不具备居住功能的建筑物,需要在平面图上标明;
(2)名称、位置尺寸(长宽高、深度)、施工工艺、使用材料;
(3)建筑物投影边缘与住宅的围栏墙体距离;
(4)四邻业主协议(书面同意书);
(四)花园围栏(墙)的高度、施工工艺图等。
一、洋房单位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在花园、阳台(露台)、屋面等进行加建、扩建等;
(2)在室外搭建遮光棚、遮雨篷、玻璃房;
(3)改变花园原有门口的位置和大小;
(4)改变花园原有围栏的高度或在围栏增设任何入院门;
(5)超出花园的用地红线设置任何坡道、踏步等构(建)筑物;
(6)改变阳台(露台)原有栏杆的材料或样式;
(7)在花园建造泳池、设置停车位、建造地下室;
(8)在花园建造水池、鱼池、过滤池;
(9)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进行违章凿、拆,或者在阳台(露台)、天台、屋面等进行违章搭建、扩建等;
(10)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楼面荷载;
(11)禁止在花园绿地内修建假山、构(建)筑物、禁止种植任何根深植物,禁止进行任何打桩、钻探、开挖等活动。(业主同发展公司双方协议约定)
二、禁止在苑区公共区域及住宅阳台、厨房等外墙立面做广告宣传标语、横幅。
三、洋房入户门如需加装防盗门,材料必须以不锈钢为主。
四、禁止任何人员占用、使用顶层天面进行任何活动。
五、装修垃圾业主或装修负责人自行袋装清理,禁止占用公共楼梯间、走廊、电梯前室等公共区域堆放装修垃圾等。
六、所有进入苑区的污染性材料(水泥、沙、砖等)统一袋装后方可进入。
七、禁止改变阳台(露台)原有栏杆材料或样式;禁止改变原有门窗的外观。
八、在窗户安装防盗网,必须在窗内设置,不得影响外立面。
九、禁止以任何材料封闭阳台,特殊情况下可在阳台内侧安装隐形防盗网。
十、空调必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做到统一美观。
十一、装修期间,阳台必须用无字的施工布围蔽,防止高空抛物。
十二、装修期间必须在装修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按建筑面积每五十平方米配备一个4公斤的干粉灭火器的标准。
十三、不得改变房屋外立面。
1、装修工人出入证(施工时间>3天)
(1)装修工人出入证只有装修负责人或业主才能办理。
(2)装修工人出入证办理资料:办证人员3张小一寸照片,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张,55元/人(刷卡收费)。
(3)装修工人出入证费用明细:按金50元/人,凭正、副证,收据在施工完毕退场时可以退款,缺一个证或收据费用不予退还;证工本费5元/人不予退款。
(4)装修工人出入证使用:有正、副证,进入苑区佩戴正证,副证给物业管理员,出苑区必须向物业管理员领回副证,过期不作保管,遗失自行负责;过期装修工人出入证必须及时延期,否则作没收不退款处理;装修工人出入证只能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跨区作业,否则作没收不退款处理。
(5)《装饰装修施工进场证》遗失补办费用100元(不予退款)。
2、临时施工人员、单项工程施工
临时施工人员(施工时间≦3天)进苑区施工,必须由装修负责人或业主拿其有效身份证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开具进区单据方可进入。
3、材料进出
装修负责人或业主拿司机有效身份证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开具材料进区单据方可进入,需说明材料名称、数量、规格、用途、车牌号码。多余的装修材料、施工工具等需要带出苑区的,必须由装修负责人或业主到物业服务中心开具《物品放行条》。
4、施工时间
8:00-12:00、14:00-18:00,周六周日无噪音施工,国家法定节假日禁止施工(具体时间将在微信公众平台通知),12:00-14:00禁止在苑区逗留。
5、其他
(1)每个装修单位按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灭火器,物业服务中心提供租借服务。
(2)装修材料禁止摆放在公共地方,装修垃圾需及时清理出苑区,物业服务中心提供有偿服务。
(3)装运施工材料、垃圾时,必须保持路面清洁,不得损坏路面及公共设施设备。
(4)拖拉机等噪音过大车辆禁止进苑区。
(5)进苑区施工带有电动工具的,必须在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手续时做好记录,否则电动工具禁止出苑区。
(6)禁止在苑区派发传单、名片,张贴、张挂广告。
重要提醒
根据新的装饰装修指引,现开具材料单或单项施工单需业主本人或装修负责人提前一日来物业中心开单,如有不便,敬请谅解,谢谢配合。